大智慧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须知

来源:大智慧13:17

大智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积极响应上海市委网信办部署,遵循上海市委网信办发布的《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相关要求,受理涉企侵权举报投诉。欢迎您对涉企虚假不实信息进行举报。

一、本举报受理范围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举报渠道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进行举报:
1.举报邮箱:dzhjubao@gw.com.cn;dzhts@gw.com.cn
2.举报电话:021—20219911;
3.我司APP举报通道中的一键举报功能。
平台涉企举报材料提交:点击链接


三、重点举报措施
结合涉企侵权工作,平台已推行以下措施:
1.上线“争议”标签。对来自企业举报的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举证的侵权信息,采取设置“争议标签”的方式,请广大用户对带有“争议”标签的帖文客观评判,理性辨别。
2.企业快速举报处理及面向企业全面开放“限时加私”功能。欢迎企业在平台注册企业官方账号并提交详细认证材料,企业后续可通过专属服务提交举报,平台可视情况简化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公函用印等举报流程,方便企业更快速地对举报信息实现“限时加私”,欢迎企业来加入使用。
3.细化举报分级分类处置。平台将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打击针对“拟上市”企业敲诈勒索等侵权行为;重点保护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稳定企业市值,提振投资者信心;重点保护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平台将对上述重点企业优先处理举报。
4.平台已在大智慧app资讯频道上线“辟谣专栏”,每日转载发布主流权威媒体的辟谣澄清类报道,欢迎广大用户关注。
5.平台将加强举报受理系统优化,加大举报工作人力投入等措施,着力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处置时效,积极落实限时办结原则。对于已入驻平台专属服务,举报事项清晰,举证材料充足的涉企侵权举报,原则上二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于其中影响较大的举报,力争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复核研处的,在采取“争议标签”“限时加私”等措施的前提下,明确当事双方的反馈时限,原则上举报件办理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四、举报必要材料
根据中央网信办发布的《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和上海市委网信办发布的《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您的举报材料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4.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5.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6.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五、核实与处置
1.依据您提供的举报材料,我平台将综合考虑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严重程度、频次、舆论影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宽严相济统一标准的原则,分级分类、规范准确处置涉企网络侵息举报。
2.若您的举报材料存在不足,我司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将会提醒您进行完善和补充。
3.被举报主体对处置措施提出异议的,我平台将要求举报主体提供不侵权的相关证明,并据双方举证综合判断视情处置;
4.伪造证明证据举报、灌水举报等恶意举报的,网站平台拒绝处理。
5.涉企侵权处置回复邮箱为:dzhjubao@gw.com.cn;dzhts@gw.com.cn

六、其他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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